2000年-2008年 台灣工程介紹


2000年-2008年 台灣工程介紹
陳水扁總統的政績:

  • 1.雪山隧道全線通車
  • 2.成立原住民電視台
  • 3.健保IC卡
  • 4.打消1兆2千億元銀行呆帳
  • 5.二高全線通車
  • 6.稅政公平化改革
  • 7.廢止軍人婚姻條例
  • 8.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全年提高一千億
  • 9.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
  • 10.台灣人民行使歷史性第一次公投
  • 11.桃園大潭發電廠 省下了1500億元工程預算
  • 12.勞退金專案貸款
  • 13.堅持台灣主權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
  • 14.農機貸款利率由4.5降到2.5
  • 15.情治單位法制化
  • 16.高雄小港機場擴建完工啟用
  • 17.法律扶助法 >
  • 18.低利房貸 減少無殼蝸牛 提高社會公平
  • 19.台北淡水下水道系統
  • 20.故宮歷史博物館南院定址嘉義縣
  • 21.主導通過 廣電三法
  • 22.辦理公私立託兒所幼童團體保險
  • 23.槍擊要犯張錫銘落網
  • 24.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
  • 25.兩性工作平等法
  • 26.八年八百億的水患治理條例
  • 27.屏東二代加工出口區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
  • 28.軟體及文化創意產業計劃
  • 29.辦理921震災家園重建專案貸款
  • 30,金控法修正通過.
  • 31.中山高-中部拓寬案
  • 32.中山高東湖交流道
  • 33.中部科學園區. 2003 年友達來中部科學園區 將投資2,000 億
  • 34.路竹科學園區
  • 35.南部科學園區
  • 36.汐止基隆河整治
  • 37.南港經貿園區
  • 38.兩岸包機直航
  • 39.金門馬祖小三通
  • 40.高鐵開工
  • 41.增設海巡署 加強海防 防止支那人偷渡來台
  • 42.宜蘭科學園區開發正式啟動
  • 43.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
  • 44.山坡地BOT案件免徵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
  • 45.增加中小企業貸款二千億
  • 46.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確保台灣主體性
  • 47.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承接國軍金門醫院
  • 48.台灣影像部落格落成
  • 49.台東榮民醫院遷建馬蘭榮家
  • 50.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
  • 51.國防替代役提前 義務役縮短
  • 52.成立客家電視台 客家文化園區 客家學院
  • 53.對抗禽流感成功
  • 54.政務官財產強制信託
  • 55.中華電信公司化 民營化
  • 56.屏東新機場
  • 57.八卦山隧道通車
  • 58.軍品採購公開化
  • 59.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 不承認中國學歷 保障台灣學子權益
  • 60.員山子分洪啟用
  • 61.立委減半到113席22
  • 62.菸品捐 增加百億稅收
  • 63.高雄捷運開工
  • 64.將國軍政治中立的制度給確實導正過來
  • 65.推動農產品外銷
  • 66.樂透彩發行
  • 67.老年年金
  • 68.護照上加註TAIWAN
  • 69.節省社會成本的三合一選舉
  • 70.首位訪問教廷及歐洲的台灣總統
  • 71.耕讀園四兇手落網
  • 72.004年奪得首枚奧運金牌
  • 73.協助公視直播王建民大聯盟比賽
  • 74條:回復被國民黨取消的勞保年資,〈當時只要勞保停繳2年,以前年資,都被取消〉這影響5.6百萬勞工錢益.
  • 75條:建立勞保新制,老闆強制繳存勞工退休金,讓每位勞工退休時,都能拿到退休金.〈當時只有不到13%的勞工拿得到退休金〉.只要:這兩點(74,75)就值得,大眾的勞工支持,感恩一輩子.
  • 76條: 改變公僕為民服務的態度 回應社會各種不同的聲音

關於政府工程弊案
  • (1) 大潭火力發電廠,1999年陳由豪得標,四千多億!ㄚ扁2000年上台廢標,重發標以二千多億元完成,已運轉多年
  • (2) 中二高國民黨編的預算是五千億元,阿扁上台以二千四百億元完成!
  • (3) 基隆河整治工程,國民黨編列一千五百億元,民進黨以三百二十億元完成該項工程。
  • (4) 陳總統不惜動搖國本拉法葉艦案辦到底,告法國軍備局,經9年國際纏訟告到底,法國法院判賠總額高達700億台幣.扁家海角七億的100倍,KMT黨政軍集體舞弊,連中國江主席錢部長都分到錢.拉法葉艦世紀大弊案還死了幾個人遭暗殺.當年法務部長馬英九沒有徹查KMT軍購貪腐,現在倒指控辦到底的DPP阿扁貪腐,那麼700億賠款該由告到底的阿扁獨得.還是KMT又想謀財害命毒死阿扁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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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的善良 將扁案交由司法審判
陳水扁當初被判刑的四大案
  • 1. 海外洗錢案 2011年4月28日洗錢案 駁回上訴 [無罪定讞]
  • 2. 國務機要費案 2011年8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改判 [無罪定讞]
  • 3. 南港展覽館案 2010年11月11日南港展覽館案撤銷 [發回更審]
  • 4. 龍潭購地案 判刑18年定讞。
法官所提出的"實質影響力"說,目前僅對陳水扁適用。像是林益世就不適用"實質影響力"說。
(實質影響力說,中華民國法律術語,是中華民國法院對於貪污罪的定罪標準之一,它起源於最高法院於2010年對於陳水扁的龍潭購地案的判例。最高法院在此案中,創設了這個理論,用來取代先前習用的法定職權說。)
(傳統上,中華民國法院以是否存在對價關係或「職務上關連性」,來判定是否有貪污。但是在此案中,最高法院並未採用法定職權說,創設了實質影響力說,判決陳水扁有罪。)
唯一被最高法院破司法紀錄、
開「逕為判決」政治判罪定讞之惡例,
而本案唯一之證人, 重要證人辜仲諒公開坦承是在特偵組教唆下作的偽證。
竟然是用偽證來判阿扁的罪 請問這算是什麼罪啊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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